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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生先去了邮电局。
在工作人员惊讶的目光中,把三百块钱全部取了出来,然后来到了大集上。
兜里揣了三百块的“巨款”,陈永生的腰杆都挺直了几分。
公社大集已经存在了两百多年,周边几十里的村民闲了都来这边赶大集。
陈永生老远就闻到一股夹杂着怪味的肉香,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抬眼望去,在大集的北边,摆了十几个桌案,上面全是大块煮熟的猪肉。
每当生产队的养殖场或者社员自己家的猪得病死掉,都会把肉煮熟了运到大集上卖。
死猪肉因为没放过血,肉色暗红,味道非常差。
每斤才卖三毛钱,买的多还能更便宜。
与之相比,好的生猪肉要七毛多钱一斤。
现在的人兜里都没钱,一般赶集都会买上半斤死猪肉回家给老婆孩子打打牙祭。
不到万不得已,陈永生自然不会吃死猪肉。
绕过这边,来到了卖生猪肉的肉摊前。
“肉怎么卖的?”陈永生问道。
卖肉的是一个胡子拉碴的汉子,看了陈永生一眼,指着肉案上的半扇猪肉回道:
“不带骨头七毛二,带骨头五毛钱,你看这猪多肥,足足有四指膘。”
这个年代,买瘦肉的都是傻子。
因为肥肉不仅可以熬猪油,剩下的油渣更是难得的美味。
卖生肉的摊子挺多,陈永生之所以选择这家,就是因为案上的猪肉肥膘最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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