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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前半生,我能记住的事情(或者说值得记住的事情)只有那么寥寥几件。其中之一是我小时候有一次把自己摔得头破血流,然后被送去医院缝了好几针。那一年,我终于厌烦了骑四轮自行车,于是把两个累赘的辅助轮拆掉,想要体验一下速度与平衡的乐趣。老实说,我学得还挺快,简直天生是把好手。如果不是我想学电视上的卡通人物那样骑着自行车腾空而起,因此拼命蹬车然后从斜坡上冲出去的话,我本来是可以好好炫耀几天的。
当然,结果没什么可炫耀的。我不仅摔坏了自行车,还把自己摔得半死。我老妈说没有摔断脖子纯粹是我撞了大运,很可能那天阎王爷打了个盹。好吧,不管是谁打盹,时至今日,我仍能记起骑着脚踏车凌空之后的感觉:疾风呼啸,整个大地迎面朝我撞过来。我的胃突然一下变得沉甸甸的,仿佛塞满了大石头,我的头发也过电般全都倒竖起来。耳旁的风声和血管跳动的声音一样洪亮清晰。我的眼球像是变成了两颗滚烫的弹珠,随时可能从眼眶中掉出来。
经过被无限拉长的一两秒钟之后,我的车子前轮先落地,没有像卡通片里那样继续向前飞驰,而是发出轰然巨响——好家伙,那可真是惊天动地的一声——然后猛地向上一弹。我的屁股顿时失去了知觉,肚子好像挨了一闷棍似的拧成一团。车子只来得及颠了一下,我湿漉漉的两只手就在车把上打滑松开,然后整个人从车座上飞了出去。嗖!——啪!——嘭!
眼下,当站在这间天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反重力实验室里,亲眼看着自己上辈子的尸体时,我的感觉和当年飞车惊魂那次相去无几。先是胃里的失重感,然后是争先恐后立定站好的寒毛。如果有人这时看到我的表情,一定会以为我心脏病发或者中风了。我仿佛头部骤然遭受重击,眼前的景象一下被白光笼罩,以至于不得不紧紧抓住手边的东西才能站稳。耳旁也忽然响起钟声似的嗡鸣,震颤良久才渐渐消失。
我想:该死的雨下个没完没了都怪那场该死的雨。
等趴在棺材旁喘息了一阵之后,我渐渐又能看清东西了。但还不如看不清。棺材里的死人无疑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不止是因为那双模糊的玻璃球一样的眼睛,还因为那一根头发都没有的头颅已经完全破碎变形了,只是勉强缝起来,像是什么劣质的玩具娃娃似的。我死死盯着那张脸。最初的惊恐过去之后,我越看越觉得这个人不像我,甚至陡然升起强烈的希望——操他妈的一定是我搞错了。但他妈的并没有,当我抓起死人僵硬冰冷的手臂,检查右肘内侧时,熟悉的烫伤疤痕打破了我的最后一丝希望。
这个躺在棺材里的死人,就是上辈子从高楼掉下去摔死的我。
我闭上眼睛,再睁开,周围的世界仍在。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自己的重生是一场意外,像是某种福利彩蛋那样。这没什么不可能的,不是吗?三流小说里多的是这种情节。
可如果不是呢,我头脑中较为冷静的那个声音说,如果这不是意外,而是九头蛇或某个人精心策划的呢?考虑到斯特拉克男爵和朗姆洛对我的态度,策划者是某一个人而非整个组织的可能性要更大。
莱曼教授知道这件事吗?
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如果巴基找到的那些资料不是假冒伪劣的话,莱曼教授才是该死的“镜像计划”的第一负责人,也就是说,他是最有可能瞒过九头蛇在实验中动手脚的人。但紧接着,艾尔希娅·范德梅尔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也很有可能是她,不是吗?那天她出现在超市明显是和莱曼教授接头。她甚至还胆大包天和我们住进了同一家旅馆,也许就是为了就近监视我们。唯一让我感到不安的是那个孩子,蓝迪。
我缓缓放下那只冰冷僵硬的手,然后把棺盖阖上。看不见那张脸之后,我的思维能力稍微恢复了一些。瞎猜当然对我没什么好处,因为我手头没有任何真正的线索。我告诉自己,如果来到这里不是意外,那么就是有人故意想让我发现这些。
愣了片刻,我像个陀螺一样转了两圈,开始在这里翻箱倒柜。房间很空,几乎没有任何记录文字的纸张或仪器。我只看到了空荡荡的桌椅。一件白大褂搭在椅背上,抽屉里面则什么都没有。墙上的玻璃窗其实是面镜子,只能映出我自己的影子。但在屋子角落却有一只大纸箱子。我一看见就立刻扑了过去,好像担心那纸板箱自己长出脚来逃之夭夭似的。箱子用透明胶带随随便便封起来,打开里面是厚厚的一摞纸。第一张上面用黑色粗体的大写字母写着:
灯塔计划。
我几乎是颤抖着掀开第一张纸,连呼吸都屏住了,乱成一团的脑子里根本想不出自己会看到什么。机要?机密?辛密?但第二张纸上写着的东西我就算想破头也想不出。
那上面写着:勇士带着他衷心的助手来到灯塔,杀死大魔王,解除死亡魔咒。游戏结束了!
然后就是一片空白。我不死心地翻开第二页、第三页,然后抓住箱子两侧整个儿颠倒过来,白纸呼啦一声撒得满地都是。但那里面再也找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我半是沮丧半是愤怒地从地上站起来,心里认定这是恶剧。但谁他妈的这么无聊?
紧接着,我的目光停顿在了那件白大褂上面。虽然不抱什么希望,但我仍上前去翻了翻衣服口袋,结果指尖却触摸到了一个冰冷的东西。我的心不禁再次狂跳起来,缓缓把口袋里的东西拿了出来。
一部手机。或者该说小灵通。年纪稍小一点的孩子甚至都没见过这玩意儿。但我小时候家里有一部一模一样的。这在当时可是稀罕玩意儿,能打电话,能显示时间,还有计算器的功能。外表通体银色,只有半个手掌那么大,顶部伸出一小截天线,看起来科幻感十足(当然,我是指在那个年代看来)。
我深呼吸了一次,翻开盖(是的,这是翻盖的老式手机),发现小灵通开着机,电量不足半格。熟悉而又陌生的屏幕界面是深蓝色,只有电话和菜单两个选项。我的手指悬在键盘上,心里激烈交战,冷汗顺着脸颊不断流下来。
真相往往都是狗屎,巴基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响起,这是你自己的人生,充满谎言、充满偏见,但你还是得接受它。
别再他妈的犹豫了。这次换成了我自己的声音,或者罗杰斯的声音,反正听起来都差不多。我想起走到这一步付出了怎样惨痛的代价——偷袭美国队长。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很可能会把我打得屎尿齐流,然后免费附赠一脚把我踢进监狱里去。而我冒着这种可怕的风险,所求的不就是真相吗?
我选中“电话”,然后调出通话记录。不出所料,那上面只有一个电话号码。无论是谁一步步引诱我来此,那个人都给我留下了面包屑。
我把光标移到这个号码上,然后用力摁下绿色的拨号键。
“嘟——”只响了一声电话就被人接起,我把小得可怜的电话凑到耳旁,听到一个稚嫩的童声:“喂?”
我的喉咙一紧,一时间竟然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是哈兰先生吗?”
蓝迪问,听起来还有几分开心,然后他对另一个人喊道,“婆婆,是哈兰先生!他真的打电话过来了!”
电话转到另一个人手中。我听到属于更年老的人的呼吸声。
“你是谁?”
我终于能说出话了,但声音哑得厉害,“你他妈的究竟是谁?”
艾尔希娅·范德梅尔说:“看来你已经找到3号实验室了。祝贺你,你总算还没有笨到家。”
她的声音低沉沙哑,活像抽了一辈子烟的老烟鬼,那口浓重的北佬腔带着更浓重喉音。
我闭上眼睛,深呼吸。“我知道你和莱曼教授在我的脑子里动过手脚,”我说,“你故意让我找到这里来是为什么?”
“是啊,问得好,因为我正准备给你解释我的邪恶计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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