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戈德里克.格兰芬多的人头,限时三年。”
络腮胡子的店主用怀疑的视线看着我:“先生,您需要去圣芒戈。”
“这是我的事,你只管发布悬赏。”
我敲了敲柜台:“对了,请在上面加上一段花纹。”
羽毛笔在纸上写下一条扭曲的,好像蛇类爬行过沙地留下的痕迹。店主疑惑的看了几眼,没说什么,生怕我反悔似的抓过钱袋和两张羊皮纸:“这可是您的要求,如果出了意外我可不负责!”
“当然。”
我与他定下契约,离开店铺。
回到对角巷,薇薇安失望的缩回去:【没有萨萨】
【萨萨会回来的】我揉了揉它的小脑袋,薇薇安爬回我的手腕,安静的修养去了。我转头对从始至终没说话的邓布利多说道:“请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邓布利多神色严肃:“如果我没猜错……您想找的人是斯莱特林阁下?”
“您没猜错。”
我笑道。
邓布利多的眉头又皱起来,但他没有再问,而是换了个轻松的语气说道:“您倒是提醒了我……您是否需要一根魔杖呢?”
魔杖?
我回想了这几天看到的,其他人的魔杖,摇头:“不必了,我已经有一根……那是妖精?”
一个矮小得如同孩童的尖耳朵妖精从不远处走过,街上的人似乎都习惯了,没有谁多关注一眼。这一幕实在太不同寻常,但我随后想起魔法史上提到的几句关于妖精的事,一时间有些恍惚。
白巫师集会最著名的猎杀活动是妖精狩猎,我们会将妖精的头颅堆砌成塔,然后把各自的族徽挂在塔尖上,谁家的族徽挂得最高谁就是下一次狩猎的首领。在我被认回后,格兰芬多家族曾多次夺冠。到了后来,只要见到格兰芬多族徽妖精都会溃逃。我的那把长剑就是在一次狩猎中从妖精手里抢夺的,并不是书上写的,特意找妖精打造的。在那个时代妖精还以人类为食,然而现在妖精却已经能与巫师和平共处,甚至帮巫师保管财物。
时间果然是最大的变数。可笑我当年还用这一点劝过萨拉查,自己却难以接受时间带来的“惊喜”。
见我对妖精感兴趣,邓布利多专程陪我去了一趟古灵阁。一群妖精敬业的为巫师称量黄金与宝石十分怪异,但这毕竟是一件好事。我们在那里换了一些麻瓜的货币,之后才通过破釜酒吧走到伦敦。对角巷与麻瓜的街道相差很多,街道更宽广,而且跑着同样依靠机械运行的代步工具。在我的感知里那些代步工具的驱动部分正在不停的发生爆炸,能量十分活跃,光看着实在有些心惊,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爆开。在我询问了邓布利多之后,这位博学的老校长摸了摸胡子,承认自己对此一窍不通。
“这就是麻瓜的秘密了。”
他笑着说。
在前往他说的那家红茶店前,他先带我去了一家成衣店。我们走在街上时用了忽略咒,所以周围的麻瓜没有注意我们与众不同的打扮,但这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我对麻瓜的打扮也很好奇,听了邓布利多的建议后颇有兴致的跟他去了一家巫师开的麻瓜服装店。店主和邓布利多很熟,听他自己说他曾经也是邓布利多的学生。因为没有麻瓜在的缘故,他直接把我们带到店铺后面拿出了施过魔法的卷尺为我丈量尺寸,同时衣服自己从柜子里飞出,在剪刀和缝纫机的帮助下很快改成合适的大小。我去试衣间换上被他称‘西装’的麻瓜礼服。这种衣服介乎于猎装和祭祀服之间,可是束缚力很强,穿上后很难做出太大的动。这大概是人类的通病,越是正式的场合越喜欢用服装来限制人的活动。
“非常合适!”
店主,那个叫布莱恩的巫师见到我之后惊叹道:“让我猜猜……您出身贵族?”
“曾经是。”
我笑道。
我的确是贵族出身,只不过五岁就走丢了。至于原因……因为萨拉查的父亲带人埋伏了出行的格兰芬多家主,杀死了我的父母。年幼的我和哥哥好不容易跑出来,哥哥又被教廷的人杀死,只有我幸运的滚下山崖,以记忆为代价捡回一条小命。我至今都记得自己头破血流的在崖底醒来,脑子里除了自己的名字一无所有的迷茫。
“难怪,您一看就受过很严格的礼仪指导!”
“谢谢。”
回归格兰芬多家的第一个晚上,我有记忆以来真正意义的第一次在餐桌上吃饭,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误入人类社会的野猴子……那时候我对礼仪的了解仅限于如何讨好参加宴会的贵妇人。后来这身融入骨血的模范礼仪是什么时候学会的?是被叔辈们从藏书室里挖出来强迫练出来的,还是为了建立霍格沃兹不停的与各个家族周旋的时候?
我望着镜子出了一会儿神。
其实我早已不再年轻,只不过源自家族的特殊血脉令我的容貌衰老得比常人慢得多。在罗伊娜开始抱怨她长出的白头发时,已经有人怀疑我其实是自己的私生子。如果不看我的眼睛,大概我真的很像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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