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闹市区,正对面就是所学校。学校门脸看着破,其实是百年老校名校摇篮,校园里一棵树兴许比魏闻声的车都值钱。
晚上六点多钟,中学生放学。
学霸也得吃饭,校门口从来小摊贩最多,卖凉皮炸串肉夹馍,推着小车支着摊,每一家都排队,每一家都飘香十里。
魏闻声插着连帽卫衣的口袋踱步,一家一家的看过去。嫌这家太油腻,嫌那家队太长,还有的是因为老板光着膀子看起来很不卫生。
找了半天,找到家馄饨摊,烧一大锅滚水,手工包的生馄饨当场下锅,另一头的塑料碗里放着点虾皮紫菜。八块钱一碗,当然不能指望馄饨馅有多足,胜在皮也很薄,每个馄饨都拖着半透明的长尾巴,像一尾游鱼。
有汤有肉,热气腾腾,看上去挺清淡的。
队排得老长,老板恨不得长出八只手。学生都背着书包,一个人能站两个人的位置。魏闻声跟着往队伍往前挤,感觉自己像是在被书包夹击。
他这人活的就不太接地气,好在工资养活得起,有资格挑三拣四。小时候家里保护的好,从来不准他在外面乱吃东西,而自从毕业开始工以来,只要不是工需要应酬,永远在□□致轻食和自己做的菜,八百年没来路边摊排过队。
尤其今天穿着西裤皮鞋红卫衣,挤在一群学生当中格外不伦不类。
但总算还是买着了。
魏闻声提着馄饨往医院走,老城区永远脏兮兮、灰蒙蒙,但满地烟火气。他在一群穿校服背书包满脸青春痘的半大孩子里穿行,忽然想起白许言是蔚城本地人,据说小时候就住在老城区,或许中学的时候也就在这样的地方打发晚饭。
中学时期的白许言会吃什么东西?
魏闻声从鼻子里哼一声:白许言那种人,天底下没有比他更好伺候更不讲究的,肯定是每天随便选一家排队人数最少的。好吃就多吃点,不好吃就少吃两口。
魏闻声至今没想明白,这人家境也不差,从小也没受过什么苛待,到底是怎么长成这种样子的。
就像一颗野草,落在土里就生根发芽,遇上点风也行,遇上点太阳也行,只要下点雨就能活。
不论是小姨的骚粉色电动车,还是商场里打折的廉价衣服,白许言什么都不挑。
魏闻声一度怀疑,白许言谈恋爱找男朋友也不挑,选他也是因为正好遇上他就答应了。他们两个当年可以说是莫名其妙就在一起了,在此之前,白许言从来没谈过恋爱,也没追过什么人。
这人是个锯嘴葫芦,最擅长不说话。就算要开口,也一般陈述事实,极少表达情感。
和魏闻声在一起的那五年,他们像任何一对正常的情侣那样接吻、上床、规划未来,但白许言没说过爱他。
应该说,在魏闻声的印象里,“爱”这个字眼从白许言嘴里冒出来,就只有可能是跟“吃”连在一起。
白许言大概真的没有多爱他,魏闻声想,顶多也就跟爱吃食堂三楼的羊肉粉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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